Tuesday, October 28, 2008

“思维的乐趣”(王小波1)

“我的看法也许不值得别人重视,但对自己却很重要。这说明我有自己的好恶、爱憎,等等。假如没有这些,做人也没什么味道。”

“罗素先生曾说,对伦理的问题无法做科学的辩护......我认为,思维可以给人带来很大的乐趣,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可以剥夺这种乐趣。这个看法也在伦理的论域之内。所以,我举不出科学上的理由来说明自己是对的。”

“罗素先生认为,残酷打击别人是不好的。但他只能期望别人来同意这个看法,不能证明自己的正确。他还说,有很多看法,看似一种普遍的伦理原则,其实只是一种特殊的恳求。”

2 comments:

cynthia said...

这个blogger的时间不准阿。。呵呵,有思想~

Swim said...

王小波,不是我啊